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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概念与特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商业秘密泄露事件发生时的应对程序及措施
1、首先发现泄密事件的员工有职责立即向该商密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报告;
2、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泄密继续扩大、减少甚至消除泄密事件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
3、情况复杂(如涉及多部门)的应立即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报告;必要时由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委员会集体会议研究对策。
商业秘密侵权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侵权者应承担违反保密约定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因泄密而致使权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情形下可以侵权者的获利作为损失赔偿的额度);支付因证实其侵权行为存在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律师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2、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行政责任
侵权行为一经查实,监督检查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侵权人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商业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商业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商业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商业机密。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商业秘密。
六、不擅自传抄、翻印商业秘密资料。
七、不私存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
八、不在不保密的场合谈论商业秘密。
九、不在不保密地方存放商业秘密资料。
十、不用明码电报、平件传送商业秘密。